滨江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省、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对在读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 最终补充1名学生拟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资格,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年级 |
姓名 |
家庭困难等级(填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 |
1 |
滨江学院 |
2020 |
加鲁 |
一般困难 |
特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0月25日。如对以上学生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17点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书记
电话:0713-3200880
地点:综合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湖北理工学院滨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