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学校拟立项编写一批有特色的应用型教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立足新时代,突出应用导向,彰显学校特色,以科学先进适用为原则,推进高质量应用型教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自编教材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重点
建设面向行业企业实际、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教材,主要有:融入行业企业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和新流程的新版教材;有针对性训练和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教材;对接“双一流”建设体现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文化传统的特色教材。
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申报人完成《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申报书》(附件1)相关填写。
教学院部审核。教学院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编者和项目进行审核;完成《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申报书》(附件1)、《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相关填写,报送教务处。
学校公示及评审。对编者予以公示;教学委员会组织项目评审后报教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申报时间
每年3月、9月。
其他事项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大力鼓励企业行业专家参与教材编写。
教材建设期一般为一年、不超过两年。编写完成后,按照《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开展审核、审批及备案。按要求出版后列入专业参考教材目录。
教学院部在人员、经费、绩效、评优评先评职等方面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教材编写及出版。
未尽未详事宜,可联系教务处咨询。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356218。
附件:
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申报书
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申报汇总表
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上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闭】